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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购房人需实名

2018年06月02日 14:48     小编:YY     长江日报     点击: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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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日获悉,武汉市正式推出“实名购房”“夜间禁售”“备案公示”等系列举措,进一步压缩违规空间,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1日下午,在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市正式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提出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售前约谈与承诺、售中现场巡查、售后报告与抽查等6项具体措施制度。长江日报记者查阅该通知发现几项亮点举措。


  《通知》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这一举措将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概率,并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同时,此次提出的“实名购房”,将有针对性地解决诸多违规问题。具体来看,新规要求开发企业在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将公开销售并选定的房屋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与认购人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这样一来,就堵住了开发企业和中介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也将为实施“网签即备案”奠定基础,可以防范开发企业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根据计划,我市将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在系统、流程配套完善后,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商品房销售进度管理也将加强。据介绍,通过“人房绑定”实时掌握项目销售信息,并可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准确发布项目可售房源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销售进度及清册。这将有利于房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售后监督检查,提早发现处置潜在违规问题,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此外,《通知》还提出,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具体销售时间段的规定,意味着此前部分开发企业半夜开盘的行为将被明令禁止,“夜间禁售”“倡导公正摇号”都将不断增加开发企业及中介违法违规的难度,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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