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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

2013年11月08日 11:22     小编:     |0     点击: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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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8日至11月1日,洪湖市迎来了国家卫生计生委血吸虫病专家和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达标考核验收小组,对洪湖市达到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展开了为期4天的考核验收工作。市委常委王振彬陪同检查。
 

  考核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洪湖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五年投入资金近4亿元,共查螺6.2亿平方米,灭螺1.03亿平方米;查病103.7万人次,治病及扩大化疗43.2万人次,救治晚血病人2206人次;卫生改厕3.4万座,建沼气池1.5万座;洲滩禁牧3875万平方米;耕牛查病7.3万头,治病及扩大化疗3.6万头次,淘汰耕牛19061头;建抑螺防病林9.18万亩;土地整理23.8万亩;建通村公路541.6公里;硬化渠道100公里,疏挖有螺渠道229公里,改造钉螺滋生地1350万平方米,疫区健康教育工作也如火如荼,中小学校、新闻媒体、机关社区、农家小院教育有专栏、学习有阵地。经过五年的综合治理,疫情指标显著下降。
 

  经过4天检查,专家考核组召开了考核验收意见反馈会,根据考核评估指标, 确定洪湖市以行政村为单位,流行村的居民血吸虫感染率降至1%以下;家畜血吸虫感染率降至0%,已建成“无耕牛市”;通过疫情网络直报记录和现场走访情况显示,2009年以来,洪湖市已连续5年没有发生本地感染的急性血吸虫病病例;通过审核螺情档案资料和现场查螺结果显示,2012年以来,洪湖市已连续2年没有查到感染性钉螺;通过审核洪湖市2009—2013年防治档案资料结果显示,洪湖市已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能反映当地病情、螺情变化的档案资料。考核验收组一致认为,洪湖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各项疫情指标已符合《血吸虫病控制和消灭标准 (GB15976-2006)》中传播控制标准的技术要求,洪湖市达到了国家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
 

  代市长黄勇表示,以后将进一步分析全市疫情,科学制定未来五年防治规划,巩固淘汰耕牛成果,并进一步的加强易感环境改造,逐步压缩钉螺面积,巩固查不到感染性钉螺的防治成果,为下一步传播阻断达标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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