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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新堤办事处获“省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称号

2013年11月12日 14:42     小编:     |0     点击: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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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洪湖市新堤办事处按照“走向生育文明,建设幸福家园”的总体思路,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生育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日前被省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授予“湖北省生育文明建设先进乡镇(街道)”称号。
 

  大张旗鼓开展宣教活动,促进生育观念文明。今年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册),刷写墙体宣传标语105条,树立“T”型巨幅宣传牌6块,建高标准钛金镶边的生育文明宣传栏15个,举办宣传服务活动12次,出动宣传车30趟次,做到了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手段多样、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效果空前。广大群众生育观念不断更新,全处晚婚晚育率达到80.3%。
 

  深入细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促进生育服务文明。全处各村(社区)都建有计划生育服务室,并建立了计划生育随访服务制度,广大育龄群众享受到了新婚有人上门指导、孕期有人上门服务、术后有人问候到家,真正感受到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温暖。每季度一次组织服务站医生开着服务车进村入户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对流入人员免费提供基本公共产品的均等化服务。全处孕期随访率达98%,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率达100%,免费服务率达100%。
 

  认真扎实开展基层基础建设,促进生育制度文明。今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开展生育秩序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决定以基层基础建设年为契机,在城区大力开展计生阵地达标升级活动,规范各项上墙表格制度,完善政务公示栏、户外宣传栏及各项基础建设资料。目前,全处市直各科局、处直各村(社区)基层基础建设面貌焕然一新,全部实行微机信息化管理 。
 

  积极拓展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促进生育行为文明。认真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等制度。与此同时,该处根据办事处实情拓展利导政策,出台了《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文件,对执行计生国策的家庭,从就学、就业、就医、经商、办证等10多个方面进行了帮扶。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规定独生子女家庭比普通村民享受更优惠的股权和股份分红,纯女户、独女户均享受特别优先的待遇。全处村民踊跃办理独生子女证,办证率达80%。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生育管理文明。近年来,该处以社会诚信文化建设为基础,以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为落脚点,深入推进便民服务、优质服务,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该处始终坚守“七不准”和“五个一律禁止”的规定,推进“办事诚信化、服务高效化”建设,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次门、只找一个人、办好一件事。实施政务公开,推行阳光计生 。将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各种计生政策、法规,以及结婚、办证、生育、节育、奖惩等情况全面公开,让群众清楚政务信息,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及时化解矛盾,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促进村、 居民自治工作提供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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